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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又离婚生的孩子怎么办

发布时间:2025-01-14 14:30:10 浏览:0 【 字体:

夫妻离婚后,孩子由谁抚养是一个需要双方慎重考虑和协商的重要问题。我国法律对这一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,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了不同的处理原则。

一、结婚又离婚生的孩子怎么办

1. 协商一致原则

离婚时,夫妻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自行协商一致。协商一致后,双方需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《离婚协议书》或《子女抚养权协议书》。

2. 有利于子女原则

若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,人民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。法院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:子女的年龄、健康状况、生活习惯、情感归属、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。

3. 尊重子女意愿原则

在子女年满8周岁以上时,法院会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,询问其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。但法院最终的判决仍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和各方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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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孩子的抚养费

离婚后,孩子的抚养费由父母双方承担。负担抚养费的数额和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,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1. 抚养费数额

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确定。一般情况下,抚养费的数额为子女必要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总和。

2. 支付抚养费的方式

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定期支付或一次性付清。父母双方应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方式。

三、探望权

离婚后,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。具体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,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。

1. 探望权的内容

探望权包括与子女会面、交流、共同生活等权利。探望权的行使应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。

2. 限制探望权

在特定情况下,人民法院可以限制或中止一方行使探望权。例如,当一方有虐待、遗弃子女等恶劣行为时,法院会限制其探望权。
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,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,获取更专业的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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